重庆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
导语 重庆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都是怎么规定的?去港澳探亲的朋友办理证件需要根据探亲对象不同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那么具体申请又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来看看吧。
(一)首次申请除提交“首次旅游签注”基本材料外,另视情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亲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2、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1)亲属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2)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3)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4)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5)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6)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须提交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或者在学证明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每次申请均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二)再次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超过拟申请签注有效期20天以上)。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每次申请均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4、探望配偶和姻亲关系亲属的,每个自然年的首次申请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留、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同一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且亲属相应证明仍在有效期的免交前述材料。5、探望血亲关系亲属的,每个自然年的首次申请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留、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同一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且亲属相应证明仍在有效期的免交前述材料(亲属关系已经核实无疑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港澳通行证办理预约入口,流程,外地户口办理,签注,补办,费用等相关信息。(没居住证也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