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保险如何实现一次性补交

导语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到15年。其中,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时,已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可选择不补足15年。

  一次性补交条件: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到15年。其中,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时,已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可选择不补足15年;

  超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从完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年限不低于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超龄人员”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后年满60周岁、未参加任何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推荐阅读:

  》》》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

  》》》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养老】可获2023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转移指南、参保指南、养老金计算入口,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