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休了婚假、产假还能再休带薪年休假吗?
导语 同一年在内,一个人休了婚假、产假,后面她还能休带薪年休假吗?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详见下文。
当年休了婚假、产假还能再休带薪年休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拓展阅读
重庆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
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女职工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此重庆女职工产假实际为:
第一、顺产一孩产妇:产假是:98天+80天=178天;
第二、难产一孩产妇:产假是:98天+15天+80天=193天;
第三、多胞胎顺产产妇:产假是:“98天+(N-1)*15”天+80天;
第四、多胞胎难产产妇:产假是:“98天+(N-1)*15+15”天+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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