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档案转入需要什么手续(线上办理入口+材料+流程)
导语 按规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申请入口:重庆智慧人社网办大厅
申请材料
(一)档案转入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含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律师附实习证、执业证、律所实习协议或者合同);
4.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转入原因为“户籍”时必需)。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
1.存档人员持申请材料至档案存放机构申请,若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含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含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档案转入或转移审核通过后出具调档函,档案转出审核通过后出具《人事档案转出受理通知单》。
(二)网上办理
1.申请档案转入
(1)在线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并上传申请材料;
(2)审核通过后在“办件记录查询”中下载调档函;
(3)提交档案转移申请后,拟转入机构开具电子调函至现存档机构(申请人无需下载调档函),待审核通过后由机要通信转递档案。
(4)现档案存放在四川省内人才服务机构的存档人员提交申请后,拟转入机构发送调档信息至现存档机构(申请人无需下载调档函),待审核通过后由机要通信转递档案。
2.转入、转移原因选择
(1)选择“个人-户口”,指本人以个人-户口方式申请档案存放,拟申请将档案存放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选择“个人-工作”,指本人以个人-工作方式申请档案存放,拟申请将档案存放至现工作单位登记机关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作单位在市级工商部门直接登记注册的,可由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3)选择“单位集体委托存档-工作”,指本人以单位集体委托存档-工作方式申请档案存放,拟申请将档案存放至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注意事项
(一)档案转入
调档函开具后,应在有效期内到现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出手续。下载的调档函盖有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鲜章具有同等效力,如需鲜章请在审核通过后至档案存放机构打印。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档案到档后,若有材料需要补齐的,本人应积极协助联系相关单位补充完善。
(二)转递方式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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