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导语 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重庆市长寿华师学校招生方式与2024年保持一致)。

  一是户口对口—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一致且在城区划片招生辖区内(父母任何一方即可);

  二是房产对口—房管证或房产证属父母(监护人)所有且在城区划片招生辖区内(监护人房屋产权至少占51%);

  三是居住地对口—实际居住地与房管证或房产证一致。

  凡符合 “三对口”入学原则的,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内的学校就近入学(招生范围见附件1和附件2)。

  2025年6月20日前户口迁入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三对口”原则的在其户口所属片区对应的学校入学。

  2025年6月21日至开学前户口迁入城区以及因不符合“三对口”条件尚未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进行,由区教委安排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二)新建楼盘购房入学办法。

  根据市教委、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入学资格不得与商品房销售挂钩规定的通知》(渝教发〔2020〕13号)精神,“严禁中小学入学资格与楼盘销售挂钩”。新建楼盘在入学当年6月20日前,未交房的不纳入当年的城区划片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已交房的按照“三对口”原则入学;不满足“三对口”入学原则的,由区教委安排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三)公租房、廉租房入学办法。

  由区住建委按住房保障政策实施配租房住户子女,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划片对口学校入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一是户籍在长寿区;二是在长寿城区无其他住房;三是租期至少在3年及以上;四是所有手续必须在入学当年6月20日前办齐。其他类公租房、廉租房住户子女入学,由区教委安排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四)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办法。

  流动人口子女,住在渡舟街道、菩提街道、凤城街道的小学生根据其实际居住地,指定在实验一小凤岭校区(限招100人)、实验二小、实验三小、渡舟小学、黄桷湾小学、凤一小、凤三小、新市中心校、八颗九年制就读;初中生指定在长寿一中、实验中学(限招100人)、长寿二中、新市中学、八颗九年制、江南九年制学校就读。住在其它街道的,由街道中心校或中学安排入学。

  (五)特殊情况入学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以住建委开具的证明为准),自出生日起户籍(含父或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一直在招生服务区且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长寿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居住地,在划片学校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3.城市建设中拆迁户、三峡移民子女,户籍属于长寿区的,根据其实际情况,由区教委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5.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学校加强招生管理,不得擅自招收中国籍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六)特别提醒。城区划片招生范围(与2024年保持一致)只适用于2025年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不作为中途转校生转校的依据。由于长寿中学、川维中学、实验中学、桃源小学、实验一小、晶山小学、桃花小学已达最大办学规模,所以不接收中途转校生,确需转校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招生报名时间与程序

  (一)子女信息维护。2025年5月15日起,所有申请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均需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网上报名。

  6月12日至6月19日网上集中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其中,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6月25日至6月29日回到公办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三)网上审核录取。

  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学校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

  (四)结果查询确认。

  各学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所有适龄儿童和家长应在7月7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五)发放入学通知。

  2025年7月10日前,各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主动服务,设置好线下报名窗口,指派专人负责线下报名工作,按照我区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特别注意:幼升小,由幼儿园指导家长绑定子女、申请报名流程,小学学校开展认领、审核、录取、报到和线下报名工作;小升初由小学指导绑定子女、申请报名流程,初中学校开展认领、审核、录取、报到和线下报名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40240990(区教委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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