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山小学2023新生招生简章

导语 2023年8月31日(含)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三对口”,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户口簿和医院相关证明提出解决申请,报区教委基教科备案,区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招生区域

   石新路部分[柏林三村(石新路83号,巴山仪器厂家属区),巴渝佳梦小区(石新路160号),汽配门市(石新路171-220号)] ;

   朝阳路部分[西城首座(朝阳路102号),达飞玖隆城(朝阳路104号),同心家园(朝阳路106、108 号)];

   慧锦路部分[慧蓝御锦小区(慧锦路199号) ]。

  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1.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基本条件:三对口的适龄儿童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2.参照“三对口”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报名时除了出具前款所需材料外,还需要九龙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九龙坡区的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3.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在我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4.错过报名时间的户籍地学生

  因户口迁入晚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地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5.户籍地残疾儿童入学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法缓学手续。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购房入学

  (1)基本条件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住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不低于51%)且居住满半年(截止2023年5月),需提供:

   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的,可提交暂住证)、房产证(如果因抵押、拆迁等无房产证,可提交购房合同、“渝快办”出具的不动产证明或其他房产证明)等材料。

  (2)录取原则

   按购房的先后时间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入学。

   2.积分入学

   购房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学位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实行积分入学。

  (1)基本条件

   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暂住)满半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截止2023年5月)。

  (2)积分计算办法

   入学积分按照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和附加分三项计算总积分。

   生活积分: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具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暂住证),以证件登记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止2023年5月)。

   工作或经商积分:以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当前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为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止2023年5月)。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九龙坡区市场临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为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止2023年5月)。

   工作或者经商两项积分只能任选一项。

   附加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工作生活积分、社保积分或经商积分折半计算(即工作生活积分1个月0.5分,社保积分或经商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3)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入学申请,按其积分高低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入学。

  信息采集及日程安排

  (一)信息采集

   第一是关注“九龙教育”微信公众号,分别进入“小学入学”“初中入学”链接进行信息采集。

   第二是通过电脑端网址:

   https://www.jlxjzs.cn/xsc/pc/#/

   (二)公办小学招生

   6月10日—6月14日:户籍地学生进行网上入学申请

   6月11日—6月15日:学校根据区公安分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资料验证结果进行资格审核。

   6月18日:户籍地学生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6月20日—6月24日:购房类学生进行网上入学申请。

   6月25日—6月27日:学校根据区公安分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资料验证结果进行资格审核。

   6月30日:购房类学生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7月2日—7月4日:积分类学生进行网上入学申请。

   7月5日—7月7日:学校根据区公安分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资料验证结果进行资格审核。

   7月10日:户籍地学生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7月11日:审核通过并拟录取的学生到接收学校报到,逾期未到校完成报到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其他事项说明

   1.线下审查

   所有通过审查的“三对口”及流动子女,带上前面要求的原始资料和复印件到校审查。

  (1)时间:7月11日上午九点。

  (2)地点:一楼科技馆

   2.补充说明

   三对口的插班生于6月10日至6月30日,凭户口本、房产证等手续在教导处登记。原则上六年级不收插班生。对于没有学位的班级,学校将上报教委,在周边有空位的学校进行调剂。

  入学咨询电话:023-6846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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