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石柱中小学招生政策
导语 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乡镇(街道)教学点的儿童可推迟到7周岁。
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乡镇(街道)教学点的儿童可推迟到7周岁。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县教委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
(三)坚持规范公平。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四)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国家、市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委统一管理,在统一时间同步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1. 公办小学城区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2. 公办初中招收户口在本县内小学毕(结)业生,不招收已在初中或职业中学就读的在校学生。
南宾街道和万安街道行政区域内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采取摇号的方式分配到石柱第一初级中学、民族中学校、南宾中学校、回龙中学校、思源实验学校。
其余乡镇(街道)中学按照划定区域在入学一件事平台招生。
3. 县外返乡生由县教委统筹安排。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招生范围为县域内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委统一组织电脑摇号,全程接受监督。具体实施办法由县教委制定。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公办学校兜底。
各校严格执行县教委核定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特殊群体入学
1.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小学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华丰小学、双庆小学、华夏民族小学。中学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1)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用人单位(在县城区域内)为劳动者购买了社会保险的: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两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流水账单并加盖鲜章(社保部门打印);②公安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③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用人单位(在县城区域内)未购买社会保险的: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公安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③务工合同;④工资单(不少于6个月)。
(2)经商的须提供:①营业执照;②公安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③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3)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公安机关出具的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
2. 残疾儿童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3. 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县教委细化操作程序,严格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全面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专门学校招生,由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评估后,按有关规定适时办理。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按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在指定学校就读;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其子女在辖区对口学校入学。
(四)城区招生区域划分
1. 南宾小学招收南宾街道横街社区、新开路社区、正街社区、老街社区内的适龄儿童,招收康德、气象局片区的适龄儿童(街心花园康德到民族中学对面的老交警队以东,民族中学对面的老交警队到关门岩公园以北)。
2. 石潼小学招收土地塝以上(含土地塝)到老团结村、勇飞、八一到河坝场区域内(包括隆鑫花漾城、人民小区、1号天街、公园1号)的适龄儿童,招收南宾街道黄鹤村辖区的适龄儿童,招收大面坡组、红庙组的适龄儿童。
3. 师范附属小学招收万安街道下街社区、红卫社区(不含南宾小学的招生区域)、较场坝社区(不含第四小学的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
4. 砫蒲小学招收天泉公路黄泥组至麦斯特至中坝大桥以南到银子洞河沟城南社区的适龄儿童,黄鹿村的适龄儿童。
5. 第四小学招收万安街道城南社区(不含砫蒲小学招收范围)的适龄儿童、旗山A桥与中坝大桥之间较场坝社区的适龄儿童。
6. 渝中实验小学招收南宾街道城东社区内的适龄儿童(不含石潼小学的招生区域)。
7. 华夏民族小学招收南宾街道红井社区、城北社区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8. 双庆小学招收双庆社区(不含石潼小学的招生区域)、粼江峰景片区的适龄儿童,招收南宾街道梁峰村、红星社区及靴井组至鸭庄的适龄儿童。
9. 华丰小学招收万安街道华丰社区和宝坪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10.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万安街道龙坪社区、沙谷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注:下路街道银河社区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思源实验学校或下路小学;万安街道灯盏村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思源实验学校或华夏民族小学。
时间安排
1. 子女信息维护。4月23日起,所有申请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若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2. 正式网上报名。2025年5月22日至5月29日网上集中报名。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委统一组织摇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时间为6月20日,公办学校原则上于6月20日前(含6月20日)完成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3. 网上审核录取。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县教委和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全县2025年7月3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4. 结果查询确认。县教委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全县适龄儿童和家长应在2025年7月7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5. 发放入学通知。2025年7月10日前,全县各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要主动服务,按照县教委招生政策做好线下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
6. 城区初中通过摇号确定入学。(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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