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江北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导语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入学政策】
(一)公办小学入学政策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学位充足的非流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学校可以实行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025年江北区公办小学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招收符合以下情况的非江北区户籍适龄儿童(简称“非江北区户籍”类),额满为止,学校不得组织入学测试,与江北区户籍学生同等享受教育权益: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或母)的户籍是江北区外户籍且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江北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空余学校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1)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父持、母持或适龄儿童自持或父、母、适龄儿童共持100%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
(2)符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
(3)重庆市政府政策规定的需要支持解决的其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
(4)父(或母)和本人是重庆市农村户籍,在招生范围租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
(5)能够提供父(或母)在江北区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且年限长者。
(6)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非江北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学位空余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或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的合法工作证明,包括:父(或母)在江北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会保险、个体经营社区证明等。
3.适龄小学入学儿童的监护人系父母之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的,该适龄儿童的入学程序比照上述公办小学入学政策执行。此类监护人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应向相关学校提供合法的监护证明材料。
(二)公办初中入学政策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学位充足的非流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学校可以实行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025年江北区公办初中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招收符合以下情况的非江北区户籍初中学生(简称“非江北区户籍类”),额满为止,学校不得组织入学测试,与江北区户籍学生同等享受教育权益:
——学生本人及父(或母)的户籍是江北区外户籍且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非江北区户籍学生,学位空余学校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1)父(或母)在初中“划片”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父持、母持、适龄学生自持或父、母、适龄学生共持100%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
(2)符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
(3)重庆市政府政策规定的需要支持解决的其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
(4)父(或母)和本人是重庆市农村户籍,在招生范围租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
(5)能够提供父(或母)在江北区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且年限长者。
(6)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3.学生监护人系非父母外的其他法定监护或指定监护的,比照上述公办初中入学政策执行。此类监护人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应向相关学校提供合法的监护证明材料。
(三)“民转公”学校入学政策
我区“民转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2025年按照2024年办法招生,即采取执行合法入读协议及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各类合法入读协议由对应学校按照“公参民”治理工作要求,原则上在招生工作启动前完成当年合法入读协议资格审查和入学登记。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报名资格由对应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方可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报名。
江北区“民转公”学校或校区名单:重庆鲁能巴蜀中学、重庆八中宏帆中学、御龙天峰18中学(重庆18中学御龙天峰校区)、新村同创小学、新村国奥小学、新村国兴小学、鲤鱼池泽善小学(原鲤鱼池北大资源小学)。公办、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
(四)民办学校入学政策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方案实行审批下的备案制,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区教委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进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渝教计发〔2018〕5号)规定,各民办学校需在办理入学登记前确认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或母)或监护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违规接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江北区民办学校名单:巴川量子学校(小学、初中、普高)、新学道学校(小学、初中)、知易外国语校(小学、初中、普高)、加洲实验小学、英华学校(2025年新增)。
【报名指南】
1.公办小学
“非江北区户籍”类报名时间:6月21-22日
报名入口
规定时间内,所有完成子女信息维护申请我区公办小学(不含“民转公”小学)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在“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专区,按照操作提示进行正式网上入学报名(该报名与公办小学录取有关):
电脑端:“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以下简称“专栏”)。
移动端:“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
2.公办初中
报名时间:6月17-22日的规定时间内
报名入口
电脑端:“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以下简称“专栏”)。
移动端:“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
“江北区户籍返回类”(江北区户籍、非江北区小学毕业生)、“非江北区户籍类”。6月17-22日的规定时间内,在“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专区,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没有及时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可以在6月24-27日的规定时间内,根据户籍地或居住地对应学校发布招生公告的招生安排进行线下报名(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户籍地对应初中学校学位空余前提下不得拒收此类学生。
没有及时进行网上报名的“江北区户籍返回类”(江北区户籍、非江北区小学毕业生)学生也可以在8月11-20日期间,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408室,联系电话:67560173、67560273)申请江北区户籍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
3..“民转公”学校(小学、初中)。
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17-18日(6月19日不接受新报名,只接受完善报名信息)规定时间内
报名入口
电脑端:“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以下简称“专栏”)。
移动端:“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
所有符合申请江北区“民转公”小学、初中摇号入读情况的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专区,按照操作提示选择1所“民转公”学校进行正式网上入学报名(该报名与“民转公”小学、初中摇号录取有关),学校及时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公办、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
6月20日上午,区教委按照市教委安排组织摇号。6月20-22日规定时间内,参加“民转公”学校摇号但资格审查不符合的学生及未摇中的学生可以在“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专区,根据入学不同类型,按照操作提示选择我区1所公办学校进行网上入学补报名。
2025年,凡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以参加江北区“民转公”学校起始年级摇号报名:
——江北区户籍或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或母)或监护人在江北区有房屋产权证明(父持、母持、适龄学生及监护人自持或父、母、适龄学生及监护人共持100%房屋产权)。2025年,鲁能巴蜀中学初中摇号报名包括鲁能星城各街区业主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或监护人在江北区从业或有稳定住所。
“民转公”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起始年级摇号报名学生资格审查,及时告知报名学生资格审查结果及原因。学校保存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备查。报名资格审查包括:审查家长上传的各种资料;学籍系统查验学籍身份;核验各种印证材料的真实性等。
“民转公”学校摇号报名资格印证材料包括:学生本人江北区户籍或小学学籍证明(学籍号码查验)、本区小学毕业证书原件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或母)或监护人在江北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可以三种方式之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纸质版的原件图片或电子版,可通过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平台获取;房屋抵押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图片;购房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图片);适龄儿童或少年的父(或母)或监护人在江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包括在江北区内开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年度经营正常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企业除外)、企业完税证明或与用工单位的合法劳务用工合同、协议等的原件照片;适龄儿童或少年的父(或母)或监护人在江北区有稳定住所的合法证明,包括物业及相关证明。
4.民办学校
报名时间:6月17-18日(6月19日不接受新报名,只接受完善报名信息)规定时间内
报名入口
电脑端:“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以下简称“专栏”)。
移动端:“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
所有申报江北区民办小学、初中摇号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在“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专区,按照操作提示选择1所“民办学校”进行正式网上入学报名(该报名与民办小学、初中录取有关)。公办、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
“民办学校”摇号工作结束后(6月20日上午),6月20-22日规定时间内,参加“民办学校”摇号但未摇中的学生可以在“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专区,根据入学不同类型,按照操作提示选择我区1所公办学校进行网上入学补报名(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
【网上审核、录取、结果查询确认】
6月17-23日,各类学校对各类报名学生信息(含材料)按照报名类别进行报名审核(含是否曾经入学的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
1.公办小学。
6月21-23日完成“江北区户籍不对口”类、“非江北区户籍”类网上报名、审核、录取。
6月24-27日,公办小学(学位空余学校)完成线下报名、审核、录取。
2.“民转公”学校。
6月17-19日,“民转公”学校完成摇号报名资格审核。
6月20日,“民转公”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录取名额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摇号录取名额的,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摇号工作结束后,各“民转公”学校及时告知网上报名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录取。
6月20-22日规定时间内,参加“民转公”学校摇号但未摇中的学生可以在“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专区,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操作提示另选择我区1所公办学校进行网上入学补报名(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
3.“民办学校”。
6月17-19日,“民办学校”完成摇号报名资格审核。
6月20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区教委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摇号工作结束后,各“民转公”学校及时告知网上报名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录取。
6月20-22日规定时间内,参加“民办学校”摇号但未摇中的学生可以在“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专区,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操作提示另选择我区1所公办学校进行网上入学补报名(学位空余学校,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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