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条件
导语 按照重庆市职工医保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详细信息见文章。
按照我市职工医保现行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或接续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二)具有我市外户籍的以下人员:
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
已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缴费时间:一般在当年的1月1日一3月31日
根据我市医保现行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参保后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续保缴费的,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
因此,原正常参保人员一定要在当年3月31日前缴清费款,以免影响医疗保障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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