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多久到账?
导语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将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资金。详细信息见文章。
提交齐全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将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资金。
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流程
(一)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务委联合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
(二)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将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网址:https://sww.cq.gov.cn/ztzl_247/zxcyjhx/hdqk/),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资金。
(三)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补贴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1. 个人消费者。
2. 在重庆市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交售了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
3. 交售旧车的时间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出具的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时间为准,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时间以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开具时间为准,以上时间均需在补贴适用时间之内。
4. 交售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须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善注册登记手续。
5. 对购买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以及2025年9月1日后购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享受补贴。
6. 对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1月23日期间取得旧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新购电动自行车或两轮电动摩托车(含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发票,且在2025年2月28日及以前取得新购车上户手续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政策支持范围,执行2024年补贴标准,但计入2025年享受补贴次数。逾期未取得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不给予补贴。申报材料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优化调整实施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333号)和《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商务〔2024〕361号)要求提交。
7.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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