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款购买商品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导语 可以,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答: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提取时限: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半年后、不超过两年内提取;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满半年后、不超过两年内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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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未再就业,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重庆本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且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满两年的,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半年未再就业,且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提供外地户口证明,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示:职工个人账户封存两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离职证明(因单位欠缴导致个人账户停缴的除外)。职工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异地转移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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