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大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大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促进大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适应的原则。

  (三)坚持采取德才兼备考核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人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为护理学类,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案件被告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名录明确的失信执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高校学生。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临聘人员绩效考核标准执行。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0日;

  (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投递个人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包含: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学籍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交中心办公室。后期通知考核审查时提供资料原件。

  (三)采取理论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技能和面试内容为与报名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知识,考核时间由中心办公室负责通知报考人员,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四)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拟聘人员自行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体检合格后,上报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在璧山区大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中心纪检组织监督下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联系方式

  社服中心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北街110号;

  联系方式:安老师023-415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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