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永川调查队招聘调查员

导语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调查员1名,劳务派遣到国家统计局永川调查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调查员1名,劳务派遣到国家统计局永川调查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遵守党纪国法,品行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2. 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3. 仪容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

  4.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本科专业为: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汉语言文学;

  6. 与永川调查队所有职工无直系亲属关系。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7日工作时间。

  2. 报名地点:永川人才市场(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129号,2号站与3号站之间)。

  3.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3人及以上开考。

  (三)笔试

  测试统计调查工作政策、专业等相关知识,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分数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不低于1:3。

  (四)面试

  测试统计调查工作的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1名体检人选,在指定医院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派遣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劳务派遣的,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三、待遇及相关事项

  (一)试用期。试用期每月工资为2100元。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五险”,提供工作餐。试用期满合格者,试用期连续计算工作时间。

  (二)试用期满合格后。每月基本工资为256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待遇根据《国家统计局永川调查队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他事项

  1. 在招聘过程中对相关情况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的,解除用工协议,被劳务派遣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 拟劳务派遣在职人员须在公司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劳务派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简章由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和国家统计局永川调查队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座机023-49814888,苏老师1992372173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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