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置换新能源汽车补贴时间+补贴对象+申报补贴入囗

导语 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进行新能源汽车置换时,可按照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适用时间

  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或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

  补贴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个人消费者;

   2024年5月21日0时至2024年10月31日24时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售卖旧车的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车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及开具时间为准);

   在补贴适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

   售卖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

  ⑤ 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了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由原实施的分档补贴政策(20万以上补3000元,20万元以下补2000元),调整为按照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将卖旧车后购置燃油车新增纳入补贴范围

  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照购车裸车价发票金额的5%、最低不低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报补贴渠道及材料要求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关注“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车补申报”菜单)或扫描“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二维码”进入重庆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主动提交申报所需材料。

  ● 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 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 购买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 售卖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 售卖旧车的原《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 售卖旧车办理转让登记的新《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 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有效银行借记卡账号面照片

  以上申报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重庆市汽车置换补贴申报系统二维码

  市商务委设立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电话咨询热线:023—63636981,023—62669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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