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双女户补贴政策(每人每年1080元)

导语 我是铜梁区旧县街道合法“双女户”,听说国家有相关补贴,不知是否属实。经平台联动,2月26日,铜梁区旧县街道办回复:有!符合条件的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双女户”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铜梁区旧县街道办事处根据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渝人口发〔2013〕27号文件精神,回复如下:

  申请条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由于2016年1月1日户籍改革后,户籍都统称为家庭户,申报人的户口性质以公安部门2015年12月31日登记的户籍状态为依据,凡登记为农业户口的,继续界定为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享受城镇职工待遇的除外)。如果无法查证2015年前的户口性质就按照以下两个条件认定(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① 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村(居)民委员会确认申报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动产权证》<房屋在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收益分配权属);②未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扶助标准

  1.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于申请人59岁当年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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