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有等待期吗

导语 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切换参保关系时的待遇等待期是怎么规定的?可以同时参加两种保险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

  重庆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有等待期吗

  答:有的

  根据国家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首次以个人身份参加或参保后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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