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招7名聘用教师

导语 8月4日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发布启事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聘用教师报名截止时间:8月15日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上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中职学校工作经历的优先。

  4.身体健康,无残疾、传染病、精神病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若隐瞒病史,且前期通过各项考核并入职,后期经调查有心理类疾病者,经协商将解除劳动合同;

  5.其他不适宜从事学校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办法

  应聘者可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求职简历发送到邮箱309357268@qq.com,学校收到简历后将及时回复。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应聘者收到学校通知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原件于2023年8月18日到学校指定面试点参加面试。

  四、相关待遇

  1.聘用教师收入由基本工资、课时工资、班主任津贴、工作考核奖等组成,根据工作量大小确定,月综合收入在 30006500 元左右。

  2.学校提供一日三餐,依法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加入学校工会,成为工会会员,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寒暑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教师合同期为一年,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再确定是否续聘。

  联系电话:13635486218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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