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合川保障房申请条件+材料+地址

导语 为着力解决合川区青年人、新市民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问题,合川区拟推出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待根据预申请情况实施装修并达到拎包入住条件),房源约319套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只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预登记,具体申请方式、申请人资格条件、申报资料、租金标准等最终以区住房城乡建委发布的正式申请公告为准。

  申请时间:预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2日(线下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本次申请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为我区创业就业的青年人、新市民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本人及配偶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区无住房(不含农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人此前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等),在申请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后的次月中止。

  无住房指申请主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主城区(指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盐井街道、草街街道、云门街道、大石街道七个街道办事处及铜溪镇纳入城市规划区区域)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并未承租国有直管公房或公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申请材料:

  1. 合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1份),受理点领取或合川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下载;

  2.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本主页、增减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资料: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单身系离异者提供离婚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离婚协议(复印件1份)及婚姻现状承诺书(原件1份);单身系丧偶者提供配偶户籍注销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婚姻现状承诺书(原件1份);单身未婚者提供个人未婚承诺书(原件1份);

  5.工作收入资料原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和在合企业工作人员由工作单位出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由用工经营者出具);

  6.住房情况查询资料原件(1份)(须查询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及配偶住房情况),行政服务大厅B区1楼不动产登记中心43号窗口办理;

  7.未退休人员提供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或公积金缴存资料原件(1份),已退休人员提供养老待遇领取权益记录单(1份)。社保参保证明、养老待遇领取权益记录单在行政服务大厅B区三楼社保窗口办理,公积金缴存证明请到合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地址:合川区金融中心底楼,行政服务大厅A区旁)。

  8.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户籍不在主城区(具体为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南津街街道、盐井街道、草街街道、云门街道、大石街道)的,需提供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居住在主城区域的暂住登记凭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如配偶为非合川户籍人员,且不在合川实际居住,可不提供配偶的暂住登记凭证。其中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在主城区域内6个月以上的暂住登记凭证;

  (2)签订劳动合同人员需提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3)个体工商户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交纳资料(营业执照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税收交纳证明交原件1份);

  (4)优抚对象提供优抚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5)根据情况需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入口:

  线上申请

  可扫描文章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填报

  线下申请

  预申请期间到区行政服务大厅A区3楼338室线下填报

  办公地址:合川区行政服务大厅A区338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合川保障房】可获合川保障房申请条件、材料、入口、房源、户型及申请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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