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石柱县卫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待遇

导语 重庆人社发布了石柱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招聘公告,共招聘24名,具体聘用待遇详见正文。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聘用岗位类别结合实际岗位空缺确定。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资格。   

    本次所有公开招聘的人员若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公告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解除聘用。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人员一经聘用,在石柱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录)考试。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 本公告由重庆市石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73332853(人社局)、023-73337951(县卫健委)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3339515(人社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2. 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4.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石柱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年).docx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石柱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7.附件7: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8.附件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9.附件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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