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津区考调教师岗位+条件

导语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部分学校面向全区考调教师的公告,共考调225名,具体报名条件详见正文。

  江津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部分学校面向全区考调教师岗位+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1.截止报名之日,编制在江津区辖区范围内的我区在职在编教师(办事处辖区学校教师除外)。

  2.以下人员不属于考调对象: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未满三年的(满三年的界定:处分解除之日或影响期到期之日起至报名结束之日止)。

  二、考调办法

  按考调岗位分为考调类别一(以下简称类别一,下同;岗位号1-52号)、考调类别二(岗位号53-72号)共二个类别(注:因小学语文、数学考调名额较多,面试工作须在当天完成,故类别一中的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各分为两个岗位)。参加考调的教师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一个岗位报名,按考调类别及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考调。

  三、考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与考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要求

  1.报考类别一的要求(岗位有另外要求的除外)

  (1)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2023年 8月31日及以前未满36周岁)。

  (2)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区级骨干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含38周岁,即2023年 8月31日及以前未满39周岁)。

  (3)具有高级职称或市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含43周岁,即2023年 8月31日及以前未满44周岁)。

  (4)近十年来(截止报名结束之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不受年龄限制;近5年(截止报名结束之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被评为区学科优秀教师的,不受年龄限制。

  2.报考类别二的要求(岗位有另外要求的除外)

  近十年来(截止报名之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不受年龄限制,但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岗位相同。

  注:凡以竞赛或学科业务竞赛获奖资格报名的人员,需同步提供竞赛通知等文件依据。

  (六)高中、中职、初中编制教师只能报考中学岗位(九年制学校和报考岗位另有规定的除外),小学编制教师可报考小学、中学岗位,幼儿园编制教师只能报考幼儿园岗位。高完中学校、中职学校教师(江南职校初中部编制教师除外)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报名。

  (七)校级干部(含区管学校中干,下同)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报名。

  (八)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1.工作年限:截至2023年8月31日,在我区一线公办中小学(以编制为准)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3周年及以上。

  2.专业及任教学科: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视为专业对口,不需提供任教学科证明;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不对应的,现主要任教学科需与报考学科一致,需提供由任教学校出具的校长、证明出具人亲笔签字的任教学科证明(含连续三学年课程表原件)并加盖公章。主要任教学科的界定是近3学年(截至2022年秋季学期)任教该学科周课时不低于本人周课时的二分之一。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限专业及任教学科。

  3.凡确定为考调人选的教师,须保证2023年春季所任教学科与2022年秋季一致,2023年春季周课时量不得低于2022年秋季的周课时量(正常产假等除外)。任何学校不得随意调整已考调教师的任教学科和周课时量。

  四、点击下载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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