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垫江县调整部分高风险区

导语 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风险区,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38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垫江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11个)

  桂阳街道月阳社区南城郦景

  桂阳街道西湖社区尚品今典31栋

  桂阳街道月阳社区凤山菜市场城中村

  桂阳街道新村社区采输石油二公司2栋

  桂溪街道松林社区天骄学苑

  桂溪街道松林社区盐业公司宿舍楼

  桂溪街道南街社区凤山家园A区

  桂溪街道南街社区蚕种场宿舍

  桂溪街道田坝社区电力公司宿舍楼

  新民镇新民社区商业银行斜对面白云街

  新民镇新民社区粮站附近润生名苑

  二、调整高风险区(4个)

  将桂溪街道镇中社区滨江花园3栋调整为桂溪街道镇中社区滨江花园;

  将桂溪街道镇中社区老政府旁10栋调整为桂溪街道镇中社区老政府大院;

  将桂溪街道松林社区绸厂家属院小区1栋6单元调整为桂溪街道松林社区绸厂家属院;

  将新民镇豪庭名苑1单元、3单元调整为新民镇豪庭名苑。

  三、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3.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6. 做好心理疏导,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四、划定时间

  2022年11月20日24时起。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37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垫江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9个)

  桂阳街道南阳社区盛源大厦

  桂阳街道南阳社区云峰大厦

  桂阳街道南阳社区锦地小区

  桂阳街道南阳社区邮政家属院

  桂阳街道新村社区天源街29号李氏综合楼

  桂阳街道新村社区八一桥2组安置房

  桂阳街道春花社区工业园区春花1期安置房B栋

  桂溪街道西街社区天源街128号自建房

  太平镇天星村7组石过河湾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3. 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6. 做好心理疏导,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三、划定时间

  2022年11月20日12时起。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33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中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垫江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14个)

  桂溪街道北街社区汇丰广场7栋

  桂溪街道三合社区健侨医院旁安置房7栋

  桂溪街道田坝社区建兴路桂园小区B栋

  桂阳街道新村社区宇田山庄B区

  桂阳街道天宝社区松林小区

  桂阳街道天宝社区中央华府

  桂阳街道月阳社区国税局家属院1栋

  桂阳街道月阳社区桂溪名苑1期、2期

  桂阳街道西湖社区明月小区

  桂阳街道西湖社区翠湖名都5栋1单元

  桂阳街道文毕社区工业园区财兴塑料公司宿舍

  桂阳街道南阳社区豪门花园7栋

  坪山镇古佛村1组排龙边湾

  坪山镇九龙社区13组丛光林湾

  (二)调整高风险区

  将桂阳街道南阳社区紫金豪庭福辉阁小区1栋调整为紫金豪庭(含所有楼栋);

  将桂阳街道新村社区盛世华都小区D4栋1单元、C区3幢3单元调整为盛世华都(含所有楼栋);

  将桂阳街道春花社区东方新天地1栋、5栋调整为东方新天地(含所有楼栋)。

  二、管控措施

  (一)管控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止人员外出流动。每日上下午各开展1次健康监测,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按要求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三)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四)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五)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六)做好心理疏导,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三、划定时间

  2022年11月19日24时起。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区域社会面管控的通告》(垫肺炎部发〔2022〕11号)要求,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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