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最新)

导语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详见正文。

  重庆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最新)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一、什么时间退?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谁能退?

  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三、换购时间如何确定?

  1.出售现住房: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2.新购住房为二手房: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3.新购住房为新房: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纳税人可以依据房屋交易合同据实填写。

  四、退多少?

  1.新购住房金额 ≥(大于等于) 现住房转让金额: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新购住房金额 <(小于) 现住房转让金额: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注: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提示:

  (1)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2)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五、怎么办理?

  纳税人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交易大厅),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另有规定,按照规定办理。

  办理退税时提供资料:

  ①《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

  ②纳税人身份证件

  ③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

  ④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⑤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注意事项:

  纳税人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情形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缴回已退税款。

  咨询电话:缴纳税费服务热线:023-12366

  ⋙政策原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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