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低保就业补贴申请指南(标准+条件)
导语 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成员可以申请低保就业补贴,详见正文。
重庆低保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重庆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成员。
(二)补贴条件
1.低保家庭人员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2.实行“先核减,后补贴”的原则,民政部门核减其家庭低保金。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金额计算,低保家庭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四)补贴申请
1.申请材料
(1)重庆市低保就业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申请补贴月度就业凭证(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自主创业等人员无需提供)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低保家庭人员每季度首月(1月、4月、7月、10月)向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季度补贴。
(2)线上申请:低保家庭人员通过“重庆智能就业平台”线上申请补贴。
电脑端:登录重庆就业网
入口:点此进入
手机端:登录重庆智能就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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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低保标准,办理指南,贫困对象查询入口,还可获取公租房申请指南,其他补贴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