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区集中隔离费用减免对象

导语 拥有长寿区户籍的人员、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等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重庆长寿区集中隔离

  费用减免对象:

  (一)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1.拥有长寿区户籍的人员;

  2.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3.在长寿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4.医生、学生(在长寿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5.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长寿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6.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二)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收费标准:

  1.晏家二期公租房隔离点:3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

  2.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按60元/人/天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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