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居住证怎么开

导语 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需要到就近的公安局办理居住证,方可申请公租房,暂住证不可以作为申请材料。

  重庆公租房居住证怎么开

  一、公租房申请材料中明确要求

  1、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

  2、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温馨提示: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数量:身份证2份,户口本1份,居住证2份)

  二、居住证办理条件

  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或被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且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注:对未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市外来渝居住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补办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一)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满半年的;

  (二)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满半年的;

  (三)在我市购房居住满半年的;

  (四)在我市投资经商满半年的;

  (五)在我市租赁房屋居住满半年的;

  (六)在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半年的;

  (七)在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

  三、办理材料

  申领人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照片(电子照、纸质照均可);

  (三)载有详细居住房屋地址门楼号牌的材料;

  (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者连续就读条件的证明材料。(三者选一种即可)

  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的,视为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1.登记满半年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权证明等产权证明文件原件;

  2.签订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并载有房屋产权人或者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的,视为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

  1.在我市近半年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

  2.在我市满半年且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由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在本单位工作满半年的证明材料或者有效工作证件等。

  申请人提供由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出具的本人在校就读满半年的证明材料或者本人学生证等的,视为符合连续就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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