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结婚后对方有房会被清退吗?
导语 重庆公租房结婚后,对方有房,自己申请的公租房有可能会面临被退租的风险,详细情况可咨询小区房管局。详见正文。
婚前申请到公租房,婚后老公有住房,但没有老婆的名字,那老婆婚前申请的公租房是否会被清退?
回复:重庆公租房申请是按夫妻共同申请的,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或共同居住人员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过渡期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
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现场提交申请的可到各公租房申请点领取《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登录公租房官方网站下载,网上提交申请的直接在网上填报。
二、身份证明
1、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
2、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若是未婚的非重庆户籍人员也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数量:身份证2份,户口本1份,居住证2份)
三、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注:必须是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注:必须是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
3、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4、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退休证;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温馨提示: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丧偶的需提交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承诺书:可以在申请点提交资料时领取并签名。
五、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需其他材料,可咨询重庆公共租赁房保障中心6365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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