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措施、收费标准、基本原则

导语 2020年长寿区发布《关于开展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工作措施、基本原则见正文。

  工作措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在校学生,学校要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家庭儿童、孤儿、乡镇寄宿制学生和中低年级学生等群体优先参与课后服务。

  (二)服务时间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为正常上课日放学后,每天不超过2课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地域实际、家长需求等情况弹性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离校时间冬季不得晚于17:30,夏季不得晚于18:00。

  (三)服务内容

  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建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通过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师资来源

  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课后服务队伍,鼓励学校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鼓励学校与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单位开展合作;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鼓励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能工巧匠、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课后服务。

  (五)参与方式

  建立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步审核、学校审定确认、统一组织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必须由家长向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初步审核后报学校审定确认,学校审定确认的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必须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课后服务。学校必须同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生退出课后服务也要履行相关程序。

  (六)收费标准

  我区小学课后服务费按每人每月不超过110元的标准收费(选择每天1课时课后服务的学生按每月55元标准收费)。向学生家长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具体数额由各校根据本校实施方案进行测算,可按半学期或一学期收取一次并据实结算,经费如有结余应在后续收费中予以扣减。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学生等困难群体实行免费,由区财政保障经费。

  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选择

  组织实施校内小学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参加、自主选择课时、自主选择课后服务内容”的原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二)坚持公益普惠

  校内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普惠性原则,采取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坚持事项公开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课后服务】可获重庆各区课后服务政策、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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