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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最新规定:2015年9月15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奇葩证明”取消了,扩散周知!
1、重庆市户籍居民;
2、达到我国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哪些人可以办理未婚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未婚生育的人能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吗
外地户口可以在重庆办未婚证明吗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填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
4、军人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下载)
委托他人办理重庆未婚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具体时间以各机构上下班时间为准)
重庆市各区县民政局地址及电话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