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新建房,一般由开发商办好,接房时就可以领房产证
2.购房二手房办理房产证过户(注:如果是找中介公司购买的建议让中介公司协助办理)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更便捷
双预告“带押过户”仅需3个步骤:
①网上办理双预告登记;
②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过户,同时预告抵押权转正式抵押权自动完成;
③银行按约完成放款、还款、尾款支付等房款结算,网上办理原来的抵押权注销。
需要注意的是,近期“带押过户”仅限买卖双方贷款银行是同一银行的情形。
具体操作
情形一:房屋有抵押,买方需贷款
1、买卖双方线上申办“双预告”登记
买卖双方共同申报转移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
1.1 双方共同申报
网上申报平台:重庆市政府APP(“渝快办”平台)
办理方式:通过“渝快办”平台自行申报、授权/委托银行代为申报或授权/委托中介代为申报。
①自行申报
卖方登录“渝快办”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业务申请”,填写申请材料,买卖双方签字确认。
②委托申报
卖方登录“渝快办”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选择“我要授权/委托”,授权/委托银行或中介机构申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
1.2登记机构办理
申报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双预告”登记完成后,买方通过“渝快办”获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银行通过抵押专网系统获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
2、买卖双方线下办理房屋过户
具备房屋过户条件后,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现场申请转移登记,买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转移登记办结后,抵押预告登记同步转为正式抵押登记。
3、结清资金
买方贷款银行获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后,买卖双方银行按照约定完成放款、划款、结清原贷款、剩余资金清算、注销原抵押登记等工作。
情形二:房屋有抵押,买方不贷款
1、买卖双方线上申办“双预告”登记
买卖双方共同申报转移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
1.1 双方共同申报
网上申报平台:重庆市政府APP(“渝快办”平台)
办理方式:通过“渝快办”平台自行申报、授权/委托银行代为申报或授权/委托中介代为申报。
①自行申报
卖方登录“渝快办”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业务申请”,填写申请材料,买卖双方签字确认。
②委托申报
卖方登录“渝快办”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选择“我要授权/委托”,授权/委托银行或中介机构申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
1.2登记机构办理
申报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完成后,买方通过“渝快办”获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
2、买卖双方线下办理房屋过户
具备房屋过户条件后,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现场申请转移登记,买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3、结清资金
卖方银行按照约定完成划款、结清原贷款、剩余资金清算、注销原抵押登记等工作。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3号
023-63654175
重庆市大渡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023-68082057
重庆市江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融景中心3A层
023-6185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