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证

办事指南 > 重庆房产证
我要查询:
房产证办理房产证查询房产证加名房产证补办
重庆房产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3-22 14:11:38
办理条件

1.新建房,一般由开发商办好,接房时就可以领房产证

2.购房二手房办理房产证过户(注:如果是找中介公司购买的建议让中介公司协助办理)

办理流程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更便捷

双预告“带押过户”仅需3个步骤

①网上办理双预告登记;

②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过户,同时预告抵押权转正式抵押权自动完成;

③银行按约完成放款、还款、尾款支付等房款结算,网上办理原来的抵押权注销。

需要注意的是,近期“带押过户”仅限买卖双方贷款银行是同一银行的情形

具体操作

情形一:房屋有抵押,买方需贷款

1、买卖双方线上申办“双预告”登记

买卖双方共同申报转移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

1.1 双方共同申报

网上申报平台:重庆市政府APP(“渝快办”平台)

办理方式:通过“渝快办”平台自行申报、授权/委托银行代为申报或授权/委托中介代为申报。

  

①自行申报

卖方登录“渝快办”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业务申请”,填写申请材料,买卖双方签字确认。

  

②委托申报

卖方登录“渝快办”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选择“我要授权/委托”,授权/委托银行或中介机构申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

  

1.2登记机构办理

申报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双预告”登记完成后,买方通过“渝快办”获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银行通过抵押专网系统获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

2、买卖双方线下办理房屋过户

具备房屋过户条件后,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现场申请转移登记,买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转移登记办结后,抵押预告登记同步转为正式抵押登记。

3、结清资金

买方贷款银行获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后,买卖双方银行按照约定完成放款、划款、结清原贷款、剩余资金清算、注销原抵押登记等工作。

情形二:房屋有抵押,买方不贷款

1、买卖双方线上申办“双预告”登记

买卖双方共同申报转移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

1.1 双方共同申报

网上申报平台:重庆市政府APP(“渝快办”平台)

办理方式:通过“渝快办”平台自行申报、授权/委托银行代为申报或授权/委托中介代为申报。

  

①自行申报

卖方登录“渝快办”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业务申请”,填写申请材料,买卖双方签字确认。

  

②委托申报

卖方登录“渝快办”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选择“我要授权/委托”,授权/委托银行或中介机构申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

  

1.2登记机构办理

申报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完成后,买方通过“渝快办”获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

2、买卖双方线下办理房屋过户

具备房屋过户条件后,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现场申请转移登记,买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3、结清资金

卖方银行按照约定完成划款、结清原贷款、剩余资金清算、注销原抵押登记等工作。

办理机构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3号

023-63654175

重庆市大渡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023-68082057

重庆市江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融景中心3A层

023-61851919

点击:重庆主城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

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买方)­­­—80元/件(住宅),550元/件(非住宅);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6号,渝价〔2016〕242号。另,土地性质为划拨的,由登记机构代征划拨土地收益金(卖方);标准:基准地价×划拨土地收益系数×建筑面积(个人住宅房屋:基准地价×4%×建筑面积)。
点击展开
常用服务
重庆房产证相关的其他常用服务
热点推荐
相关热点资讯推荐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