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就地过年补贴政策

导语 关于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关政策经办流程的通知已经公布,其中提到,安排外地员工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元“留岗红包”的本市各类企业。外地员工是指户籍为重庆市外的员工。

   一、一次性留工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安排外地员工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元“留岗红包”的本市各类企业。外地员工是指户籍为重庆市外的员工。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工补贴,每户企业最高3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2021年1月26日起至2月28日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员工未离开重庆;

  2.企业依法为申请补贴的外地员工缴纳2021年1月、2月的重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企业已向留渝的外地员工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留岗红包”。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留工补贴申报表》;

  2.《在渝过年外地员工“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五)补贴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在市级参保的企业向市就业局提出申请。属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会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申请,相关申请材料由双方共同盖章确认;

  2.审核。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涉及员工的参保信息、户籍信息和交通出行信息;

  3.公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企业、补贴人数、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申请资金并拨付企业。

      二、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安排外地青年就业见习人员(以下简称“见习人员”)留渝过年并发放不低于300元“留岗红包”的本市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外地见习人员是指户籍为重庆市外的见习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

  (三)申请条件

  1.2021年1月26日起至2月28日止,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见习人员未离开重庆;

  2.申请补贴涉及的外地见习人员,需于2021年1月26日前已在“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完成就业见习协议书签订,见习期应包含2021年1月26日至2月28日,且此期间未终止见习;

  3.见习基地通过见习专户已向留渝的外地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300元的“留岗红包”,不得与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合并发放。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申报表》;

  2.《在渝过年外地见习人员“留岗红包”发放名册》;

  3.见习基地发放“留岗红包”的银行凭证。

  (五)补贴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于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向所属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2.审核。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涉及见习人员的见习状态、户籍信息和交通出行信息;

  3.公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拟享受补贴的申请见习基地、补贴人数、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申请资金并拨付企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重庆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红包】获重庆留岗红包的申请表格,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发放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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