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成本政策出台

导语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中心城区城市公共管网(含延伸部分)供应的非居民(含特种行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用水按照上半年阶段性降价前的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优惠5%结算。下面重庆本地宝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政策措施

  降价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降价范围:

  中心城区城市公共管网(含延伸部分)供应的非居民用水。(含特种行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降价额度:

  用水按照上半年阶段性降价前的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优惠5%结算。中心城区乡镇公共管网及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公共管网供应的非居民用水阶段性降价政策由区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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