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商家疫情优惠政策

导语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有关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一、真金白银支持中小微企业

  1、降低税费

  · 阶段性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

  2、增加贷款

  · 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实行企业名单制管理,严格限定资金用途,保证低成本资金第一时间精准流向重点保供企业。

  · 增加5000亿元普惠性的再贷款、再贴现,市场化方式支持企业。

  · 提高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的比例,以及首贷率。

  · 截至2月26日,银行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的信贷支持已经超过9535亿元

  3、下调利率

  · 通过公开市场操作逆回购和中期借贷便利(MLF)引导整体利率下行

  · 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从原来的的2.75%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 多家银行机构对湖北省内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调了0.5个百分点

  4、贷款展期

  · 地方中小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都是在百分之百以上,有进一步提供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其他方面金融服务支持的能力。

  · 再贷款贷款展期等措施保障中小银行主要客户的资金链不断裂

  5、保险保障

  · 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客户,优先理赔

  · 对疫情防控相关物流企业的车辆,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缴纳保费的车辆,适当延期收取车险保费

  6、放宽政策

  · 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延期至6月30日,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 为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客户延长信用卡还款安排

  · 疫情期间本金和利息延期还款的企业,客户分类、贷款分类和征信记录都保持不变

  7、湖北地区

  · 对湖北地区因防疫工作影响流动性的企业,提前开展自动展期和续贷业务

  · 湖北地区享受临时性的还本付息延长安排的企业,从中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

  二、全方位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

  1、社保

  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2、税收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增值税,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

  3房租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租金减免

  4、办事

  · 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方面,便利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手段

  · 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由6月底之前延长到今年年底

  5、场地

  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资源,依法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

  6、贷款

  增加定向支持低息贷款

  7、减费

  减免个体工商户相关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费用。对存在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阶段性降低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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