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继承(材料+时间+费用+地点)

导语 重庆房屋继承办理房产手续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费用需要多少?下面重庆本地宝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房屋继承 未持有继承公证文书、生效的法律文书

  适用: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继承或受遗赠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一、申请主体:全部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能够证明继承权的材料(原件);

  4)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其他能够证明继承权的材料,包括:

  ①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②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③放弃继承权的,应当现场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提交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文书;

  ④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⑤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⑥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具结保证书和询问笔录。

  三、承诺时限:登记机构受理前查验相关继续材料的时间不计入登记时限;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应先就登记事项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得房方: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住宅),550元/件(非住宅);渝价〔2016〕242号。

  房屋继承持有继承公证文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适用: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继承或受遗赠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一、申请主体:继承不动产的权利人。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继承公证文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4)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三、承诺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得房方: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住宅),550元/件(非住宅);渝价〔2016〕242号。

  办理地点

  点击这里查询办理地点:http://m.cq.bendibao.com/mip/61138.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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