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联名卡遗失注销了怎么办?

导语 办理新卡,新卡办理后办理联名卡变更手续,变更后在进行公积金提取。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重庆这边的公积金联名卡已经遗失并注销,我最近要办理公积金提取,请问应该怎么做?

  办理新卡,新卡办理后办理联名卡变更手续,变更后在进行公积金提取。

  1.联名卡须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银行发放的没有存取款额度限制的一类借记卡,可为本地卡或异地卡。

  2.职工可使用已有银行卡办理关联,也可申请新办银行卡办理关联;职工申请新办卡的,可由单位或职工本人在上述五家银行中自行选择并提出办卡申请,发卡行根据银行相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发放银行卡。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点击此处进行下载。

  拓展信息:

  重庆公积金联名卡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一联。

  (2)单位代办的,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职工本人办理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一联、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3)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联名卡关联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或职工留存。

  注意:单位批量办理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职工本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可不加盖单位公章,但须本人签字确认。

  ⋙推荐阅读:

  重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线上变更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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