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因病提前退休条件与办理流程

导语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病是可以提前退休的。那么重庆因病提前退休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有哪些流程?是根据什么相关条文规定的?重庆因病提前退休办理流程如下。

  重庆因病提前退休条件

  根据(渝府发〔2004〕95号)《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病退休: (1)参保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重庆因病提前退休办理流程

  重庆因病提前退休办理流程图

  国家关于提前退休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相关问题解答

  一、什么重大病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答】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

  二、退休后还要交医保吗?

  【答】退休时如果没有达到当地的医保缴费年限,在退休办手续时,可以一次性补交医保,如果达到则不需要,请到社保窗口咨询工作人员搞清楚。

  三、退休年龄以什么为准?

  【答】a、劳社部有个“关于退休年龄出生时间确认”的〔1999〕8号文,里面明确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b、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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