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身份证在深圳补办材料、条件、流程
导语 重庆身份证在深圳补办需要什么材料?下面重庆本地宝为大家详细介绍下!
只能办理换领和补领
深圳市公安局决定从2016年3月3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办理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业务。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业务包括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三种
办理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和在读证明为依据)的省内非深圳户籍居民,合法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损坏无法使用或丢失,可在本市申请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办理材料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应登陆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http://203.91.43.52:8097/wsyy/)或拨打114电话,按照选择受理点、录入个人信息、选择受理时间、选择领证方式、打印或拍摄预约受理成功通知(记录预约受理编号)的顺序进行预约受理。
(二)预约成功申请人(未成年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须到场采集指纹)持以下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三)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四)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办理时限
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预约受理时,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窗口领取证件或自费邮政快递送证。
二、办理费用
异地居民身份证制证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有效期满换领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业务咨询可拨打深圳户政热线0755-84465000。
4种情形需回原籍办理
警方提醒市民,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具有以下四种情形的异地居民身份证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仍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1.在广东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或距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正当换领理由的;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登记的人口信息不一致,或居民身份证图像信息准确性无法确定的;
3.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公安机关锁定限制,或属在逃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等)的;以及其他公安机关要求不予受理的。
按照公安部计划安排,省外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预计于今年7月启动,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将同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