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征地安置赔偿标准

导语 请问今年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的具体细节,有没有今年出台的相关文件,下面重庆本地宝为大家详细介绍下重庆征地安置赔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1月1日之后,发布了《征收土地通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实施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综合定额补偿)、农村房屋及附属物补偿、住房安置。目前,我区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标准的主要文件有:铜府发[2008]12号、铜府发[2010]225号、铜府[2010]15号、铜府发[2013]7号等、铜府发[2017]4号。

  一、关于具体补偿标准的问题

  (一)土地补偿费

  按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巴川、东城、南城、蒲吕街道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6000元,其他镇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5500元。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险,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人员安置补助费

  按征地农人员安置人数计算,标准为36000元/人,根据不同年龄段代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个人。

  (三)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按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宅基地后的面积计算,标准为18000元/亩,综合定额补偿支付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小组按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和管理使用。

  (四)农村房屋补偿

  按铜府发[2013]7号文件附件1所列标准执行。

  (五)住房安置方式和安置标准(以下两种安置方式任选其一)

  1.货币化安置方式及标准

  征地拆迁住房货币安置标准按区域确定,其中巴川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每平方米4100元,安居镇每平方米3800元,蒲吕街道、旧县街道每平方米3600元,大庙镇每平方米3200元,平滩镇、虎峰镇等其他镇每平方米3100元。

  住房安置对象的安置面积为30平方米,住房特殊安置对象的安置面积为15平方米。

  2.统建优惠购房安置方式及标准

  按被征收土地时砖混预制盖房屋的补偿价格优惠购买安置房,应安置对象安置建筑面积30㎡房屋,特殊安置对象安置建筑面积15㎡房屋。按铜府发[2013]7号文件规定,砖混预制盖房屋的补偿价格为600元/㎡。

  具体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标准以征收你组土地时发布的《征收土地通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的标准为准。

  二、关于2017年新出的相关文的问题

  铜梁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30日印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征地住房货币化安置的通知》(铜府发[2017]4号),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说明:1.房屋层高在2.4米以下(不含2.4米),1.5米以上(含1.5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70%计算补偿。

  2.房屋层高在1.5米以下(不含1.5米),1米以上(含1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50%计算补偿。

  3.房屋层高在1米以下(不含1米)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20%计算补偿。

  4.外阳台按同类房屋的50%计算。

  5.房屋面积以外墙尺寸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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