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药师证注册登记指南
重庆药师证怎么注册登记?重庆药师证注册登记材料是什么?条件是什么?流程是什么?
本文为你带来:重庆药师证首次注册登记,再次注册登记,变更注册登记,注销注册登记等重庆药师证注册登记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具体条件如下:
1、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工作,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经执业单位同意,注册机构均予以办理注册手续。
2、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 经执业单位同意。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3) 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4) 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况。
办理材料
首次注册登记
凡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2份(表中执业单位考核意见栏中应认真填写德、能、勤、绩考核内容)并贴上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2张;
4、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5、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再次注册登记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2份(表中执业单位考核意见栏中应认真填写德、能、勤、绩考核内容)并贴上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和《执业药师自修学分登记表》(如在重庆药师协会每年按时完成继续教育15学分,可打印提交;若自修学分未在重庆市执业药师协会完成,请提交自修学分证明。申请表内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栏也要填写每年在何时何地完成多少学分);
3、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变更注册登记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凡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份并贴上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2、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应当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份并贴上照片,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注销注册登记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1、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4、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5、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
6、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2份并贴上照片。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办理流程
申请人应先登陆国家食药监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http://zyys.sfda.gov.cn)提交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同时在线打印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
受理:
市局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接收申请人提供的相应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报资料齐全或已经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作出受理决定。
审核:
市局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到已经受理的注册许可申请后,对照《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中规定的要求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起草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复审:
市局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对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查,审核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处理意见。
审批:
市局领导按照《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审定处理意见,签发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18号
官方网站: http://www.cqwsjsw.gov.cn/
上班时间: 09:00-17:00
重庆各区卫计委上班时间,地址,电话请查看【重庆卫计委网点信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首次、再次和注销注册在收到申请并签收完整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变更注册在收到申请并签收完整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收费标准
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