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药师证变更注册登记材料

导语 重庆药师证变更注册登记需要什么材料?重庆药师证变更注册登记材料是什么?请看本文介绍:

  重庆药师证变更注册登记材料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凡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份并贴上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2、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应当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份并贴上照片,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重庆药师证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1、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工作,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经执业单位同意,注册机构均予以办理注册手续。

  2、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 经执业单位同意。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3) 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4) 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况。

  4、注册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注册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注册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则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注册机构专用印章的书面通知。

  5、注册机构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并在办公场所或电子政务网上公开,公众有权查阅,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6、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的,注册的执业单位应当明确到总部或门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执业药师应当在其注册的执业单位执业。

  7、申请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时,申请人拟在或所在执业单位应当在《执业药师首次(或再次)注册申请表》的执业单位考核意见栏内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

  8、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并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正本原件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9、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10、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一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11、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执业药师协会具体办理执业药师注册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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