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
导语 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项。实习工资属于劳务报酬。
实习生所得工资属于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在4000元以内,适用的个税起征点是800元,而税率则是20%。
根据税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项。但大家口中上调的“个税起征点”是“工资、薪金”的起征点,实习收入只能算作劳务报酬所得。根据规定,劳务报酬在4000元以内,适用的个税起征点是800元,而税率则是20%。以2800元的实习收入为例,起征点是800元,超出的2000元还要缴纳400元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