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指南

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一方居住在本市满一个月以上的夫妻

办理对象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一方居住在本市满一个月以上的夫妻;

已经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再生育子女个数与死亡或残疾子女个数相同。

办理材料

线上办理

网上登记凭本人相关证件材料如实在线填写登记表单内容,不需提交原始证件材料。

点击进入:重庆政务服务网官网

填写双方信息

  

夫妇子女信息(夫妻子女信息包括再婚夫妻与所有前妻、前夫所生育子女以及依法收养子女)

  

申请信息

  

线下办理

现场登记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含电子证件);

办理再生育服务证还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原件;

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携带材料用于填写登记表信息及登记机构现场审核比对使用,不收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特殊情况的需现场办理:离婚、丧偶后发现怀孕生育的;委托他人代办的;网上登记审核不通过短信通知需现场核实办理的;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网上办理成功的。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后,将由申报区域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再次在搜索框中输入“生育服务证登记”,在搜索结果页点击“在线办理”,勾选阅读须知后,点击底部右侧“证件查询”可获取已办理的生育服务证。

  

1、账户登录(实名注册渝快办账户)

  

2、选择机构(区县-乡镇街道-【村】)

  

3、选择事项(个人事项-生育收养-生育服务证登记)-在线办理)

登记须知

  

1、愉快办登录之后,增加提示登记对象阅读“生育登记须知”并保持至少15秒钟时间,便于宣传了解生育登记的具体政策和相关要求。点击“我已阅读须知”方可继续。详见上图。

  

2、逐一填写信息,星号为必填项,最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后,收到短信在线打印回执,再次登录申请人账号(重复前面登录步骤),点击在线办理,再点击证件查询。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重庆政务服务网官网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

1.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2.女方现居住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联系电话:023-12356

登记承诺

夫妻自愿进行生育登记,保证登记填写的基本情况及婚姻、生育、居住等信息完全属实且无遗漏,如有不实或者遗漏,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予承诺无法办理生育登记。同时登记机关将对登记信息与部门行政记录进行双向比对审核,审核不通过,将不能及时办理并短信告知或到现场核实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生育津贴领取方式、产假及陪产假规定(天数)、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参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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