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指南

重庆市夫妻投靠入户怎么办理?重庆市夫妻投靠入户需要哪些材料?重庆市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指南详情请看下文。

办理条件

夫妻投靠按自愿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现役军人的配偶,可在军人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父母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办理材料

本区内迁入的

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一)、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夫妻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四)、民警调查报告;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房主同意入户证明等)。

主城他区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

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一)、《户口迁移证》;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夫妻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四)、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房主同意入户证明等)。

主城区外城镇居民或一方具备大学本科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农村居民到我区入户的

应到渝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再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持《户口迁移证》、行政服务中心档案袋、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书面申请;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夫妻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夫妻一方用工合同或个体经营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六)、被申请人的暂住证明;

(七)、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民警调查报告;

(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房主同意入户证明)

主城他区农村居民及主城区外农村居民到我区入户的

应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供相关材料,由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审批,35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开具户口《准迁证》,居民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书面申请;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1、房屋产权证;2、房屋使用权证;3、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夫妻一方用工合同或个体经营执原件及复印件照;

(六)、被申请人的暂住证明;

(七)、民警调查报告;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房主同意入户证明)。

办理流程

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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