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现役军人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导语 军人为保护国家安全奔波在最前线,婚姻问题自然是受到法律的重视。在军人婚姻中,法律对军婚的保护有比较特殊的规定。当然在结婚阶段就有严格的把关。下面我们来看看军人结婚登记的手续有怎样的特殊规定。

  重庆市现役军人办理结婚材料

  1. 双方有效的户口簿(主页、本人登记页、增减页)、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现役军人朋友在办理登记时还要按照《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提供军人证件、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等材料

  4.再婚当事人应提供本人离婚证、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或配偶死亡证明等材料;

   5.上述应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温馨提示:现役军人选择在非重庆户籍婚姻登记当事人在渝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非重庆户籍婚姻登记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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