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积金贷款指南

导语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额度50万元,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个人最高额度60万元;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

贷款条件

一手房:

一、贷款对象

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配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贷款。

二、申请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 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的情况,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所购房屋价格20%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所购房屋价格30%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多子女家庭具有购买房屋价格25%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七)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二手房:

一、贷款对象

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配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贷款。

二、申请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的情况,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五)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自由交易;

(六)已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七)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八)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所购房屋价格20%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所购房屋价格30%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多子女家庭具有购买房屋价格25%及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九)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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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流程

通过开发企业或银行提出申请

银行面谈面签

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核,审核时效10个工作日

银行或开发企业办理抵押手续

公积金中心放款审核,审核时效5个工作日

银行放贷款

贷款材料

一手房: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居民户口簿。多子女家庭能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 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灵活就业缴存人自行书面承诺),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四)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已缴纳符合要求自筹资金的首付款凭据(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收据);

(六)借款人还款账户(贷款承办银行一类账户);

(七)全国统一版本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全国公积金小程序获取的“亮码可办”电子码,四川缴存职工除外。

二手房: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多子女家庭能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

(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灵活就业缴存人自行书面承诺),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

(四)所购二手房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六)已缴纳符合要求自筹资金的首付款凭据(首付资金在5万元及以内提供卖方出具的收据,5万元以上提供买卖双方银行转帐凭据);

(七)售房人收款账户(售房人本人名下银行一类账户);

(八)借款人还款账户(贷款承办银行一类账户);

(九)全国统一版本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全国公积金小程序获取的“亮码可办”电子码,四川缴存职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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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额度5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60万元;

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

贷款其他规定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四川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最新消息

二、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我市工作、创业、生活的新市民、青年人,在渝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解 读

第一: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重庆市城镇常住,未获得重庆市当地户籍或获得重庆市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引进专业人才、新退伍军人等。

第二:新市民、青年人在申请办理时,可提供异地缴存证明,或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获取“亮码可办”电子码。

贷款还款

二手房

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或按月等额本金;贷款期限一年(含)以内的,采用一次性还款。

(二)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后次月起,在约定还款日前将当期还款资金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三)借款人可通过承办银行、分中心、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手机APP、个人网厅、渝快办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四)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联系承办银行办理解押手续。

一手房

(一) 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或按月等额本金;贷款期限一年(含)以内的,采用一次性还款;

(二)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后次月起,在约定还款日前将当期还款资金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三) 借款人可通过承办银行、分中心、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手机APP、个人网厅、渝快办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四)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联系承办银行办理解押手续。

注意事项

(一)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承办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积金贷款面签时,借款申请人及相关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应带齐资料原件,到场办理手续;

(三)借款申请人及相关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积金贷款面签时,借款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

(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本办理须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发送【贷款】可获重庆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120万)+办理流程,贷款利率,商转公/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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