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

导语 什么是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

答:初次鉴定是指伤者伤情相对 稳定或医疗期满后进行的劳动能力等级评定。再次鉴定指伤者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查鉴定是指鉴定一年后伤情发生变化进行的鉴定。
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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