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上调

导语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从2013年3月1日零时起,调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最高可报销3100元。此外,还将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由13种增至27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说,经过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预计可达到1200元。参保女职工怀孕生娃娃的医疗费报销提高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从2013年3月1日零时起,调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最高可报销3100元。此外,还将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由13种增至27种。

  调整幅度最高达900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从2005年9月1日实施至今,一直没有调整过职工生育保险支付标准。截至2008年底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2万多户,参保人数达140多万人。

  该负责人解释称,在确保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前提下,决定首次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包括女职工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和计划生育手术费,而每个项目在不同等级医院报销的额度又不一样。如实施剖宫产项目,一级医院为2500元,二级医院为 3000元,三级医院为3100元。在这个项目中,二级医院的支付标准从现行的2100元增至3000元,整整提高900元,调整幅度最大。

  并发症支付范围扩大

  该负责人称,因生育保险基金略有结余,在现有予以支付的13种生育并发症的基础上,新增了14种生育并发症,这使参保职工享受的支付项目更多。

  该负责人说,原有的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包括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等13种。新增的生育并发症支付范围包括妊娠剧吐等14种。

  单位不保险最高罚2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按我市的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否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保;逾期仍不参保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知识: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 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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