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导语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 工伤医疗费;(二)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生活护理费;(五)丧葬补助金;(六)供养亲属抚恤金;(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八)辅助器具费;(九)工伤康复费;(十)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十一)按规定支付与工伤保险业务相关的其他费用。

  依据: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第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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