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怎么申请?
导语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符合政策条件人员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步:先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家庭奖励扶助
补贴对象: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未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夫妻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补贴对象:户口在重庆市域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申请条件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市户口。
3.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
➤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扶助
补贴对象: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
申请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未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
第二步: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
申请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申请方式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符合政策条件人员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需经历如下程序:
1.本人申报。
2.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公示。
5.信息录入变更。
6.信息报送。
7.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确认回访。
第三步:发放到账
区县代理发放机构(银行)按规定时间、标准直接把奖励扶助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本人银行储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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