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贷款期数下调

导语 对按月缴存的,最低缴存期数由24个月调减为12个月;一次性缴存的,缴存资金最低留存期限由24个月调减为12个月。

  5月17日,多项支持房地产重磅政策发布:明确取消全国层面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下调房贷首付款比例和公积金贷款利率、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等。业内专家表示,此次住房金融政策调整超出预期,传递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明确信号。

  5月20日,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主要包括实施购房补贴、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调整现房再交易管理政策等6条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其中

  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进一步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解决自住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优化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产品。对按月缴存的,最低缴存期数由24个月调减为12个月;一次性缴存的,缴存资金最低留存期限由24个月调减为12个月。

  拓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项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具有首付低、利率低、还款灵活(提前还款无次数限制、无违约手续费)等特点,可为缴存人节省住房贷款利息,减轻家庭购房还贷压力。

  灵活就业人员按缴存使用产品约定履行缴存义务后,在我市辖区内新购家庭(本人及配偶)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公积金网上提取、贷款、商转公等办理指南,个人缴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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